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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筠连县红岩子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来源:    日期:2021-10-19    字号:〖 〗    点击次数:1042

筠连县红岩子电站位于宜宾市筠连县巡司镇芦丰村一组,电站于 1987年6月开始建设,1989年12月建成投产,电站原总装机容量为 500kW(2×250kW)。

由于多种原因,本电站机组效率、发电、年利用小时均低于设计值,为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建设单位于2017年3月对本电站进行增效扩容和改造,于2019年3月扩建完成并投入运营,项目增效扩容完成后总装机容量为 640kW(2×320kW)。项目电站所在河流为巡司河,坝址以上流域面积338km2,多年平均流8.74m3/s,

电站为坝后式电站,具有日调节能力,引用流量为 7.0m3/s,多年平均发电量288万kW·h,多年平均利用小时4500h。

本项目(宜宾市筠连县红岩子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于2019年3月扩建完成并投入运营。由于历史原因,原项目和本项目建成时均未能办理环保手续。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2018〕312 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发展 改革委、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 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19〕329号),本项目电站不属于国家和地方对于小水电项目清理整顿要求中的拆除类项目,属于整改类,须完善相关环保手续。2020 年宜宾市筠连县生态环境局把本项目电站纳入临时环保备案管理。根2020 年 12 月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印发了《关于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川长水电〔2020〕6 号)要求:“2015 年1 月1日以前已正式投产的,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环境风险可控的,但因产业政策和规划原因不符合补办环评手续条件的项目,可由市州人民政府组织评估后实施临时环保备案管理,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对评估纳入“整改类”和“保留类”且无重大生态环境影响、需补办环评手续的项目,由市州人民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审批环评文件。对于所属河流无相关规划环评的小水电,所在市(州)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河流规划环评或环境回顾性评价”。《巡司河干流(宜宾筠连段)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因此,本项目电站即筠连县红岩子电站需重新补办环评手续。建设单位委托宜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2021年5月30日获得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宾市筠连县红岩子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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